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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

发布时间: 2024-01-08 08:43: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0/2020-0003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8 08:43:00 是否有效

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住建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报批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房地产市场、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4.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理责任。监督全县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查、竣工决算审查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并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监督建设行业建筑节能政策的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7.监督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8.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

9.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10.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6-6121541

负责人:魏永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部门编制、财务及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会议协调筹备工作。

联系电话:0936-6121541

建筑市场管理和执法监察股主要职责。负责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拟订工程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的执行。拟订全县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规范性文件审核、报批和解释。指导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区域建筑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活动予以查处。督促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责任。

联系电话:0936-6122715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测预警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督促落实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执行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县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信访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和审核分配,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落实物业服务管理用房配建情况。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的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协调处理物业投诉和纠纷。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联系电话:0936-6126620

村镇建设股主要职责。指导农牧村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和重点镇(村)建设。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936-6126619

肃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6-6122682

负责人:吴远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我县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宏观调控方面政策法规;承担全县房产市场宏观调控、微观调度和市场稳定发展等方面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为全县房产市场培育、发展、稳控提供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服务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配合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发展支持政策,为开展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提供相关保障。参与拟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并负责具体落实;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维护。协助做好全县房产中介、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全县房产中介机构备案审查报批具体实施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房屋交易管理保障服务。配合拟定全县房屋交易管理政策、制度,并做好落实工作;承担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做好全县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租赁服务工作。配合拟定全县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和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承担全县房屋租赁行业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全县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日常服务。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6-6121541

负责人:张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履行房屋建筑实施过程中技术标准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具体推进工作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工作;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以及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布置技术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6-6122715

负责人:郎冬文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