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马蹄河文殊沙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甘水河湖函〔2022〕383号)要求,现将我县境内马蹄河、文殊沙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划定范围
(一)马蹄河肃南段:起点为肃南县马蹄乡马蹄村跌水山,终点为杨武家桥。马蹄河肃南段与相邻民乐县马蹄河边界划界接边过程中,对河流下游沿岸及公路边河流管理线接边进行了修订,调整前河长为10.72公里,调整后为9.69公里,减少了1.03公里。
(二)文殊沙河:起点为肃南县祁丰乡文殊村照壁山东西两侧,终点为嘉峪关市文殊镇文殊村一组交汇处。文殊沙河肃南段与相邻嘉峪关文殊沙河边界划界接边过程中,对河流末尾进行了调整,对河流下游接边进行修订,调整前河长为35.18公里,调整后为35.34公里,增加了0.16公里。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为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附件: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河文殊沙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划定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