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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十三五”期间民族教育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12-08 14:57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十三五期间,自治县民族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高度重视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一体化进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高质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 20 所,与 2015年相比减少 2 所;在校学生 3589 人,与 2015 年相比减少 123人;在岗教职工 506 人,其中专任教师 484 人;与 2015 年相比增加 12 人。开设双语课程的学校 10 所,全部以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双语学生 1350 名;寄宿制中小学学校 9 所、寄宿学生 1072 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8.08%,与2015 年相比提高 19.4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100%,与 2015 年相比提高 0.54 %;职普比例从 2015 年的 3:7 增长为 2019 年的 3.2:6.8;高考录取率为 98.63%;与 2015 年相比提高 9.51%。
(二)学前教育。现有幼儿园 9 所,在园幼儿 792 人(其中少数民族幼儿 523 人),教职工 83 人,其中专任教师 77人。与 2015 年对比,幼儿园增加 2 所,在园幼儿增加 125人,教职工增加 7 人。
(三)义务教育。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0 所(小学 4所、初中 1 所、九年制 5 所),在校学生 2189 人(其中少数民族 1491 名),教职工 321 人,其中专任教师 313 人。开展双语课程的学校 10 所,接受民族语言教育的学生 1350 人。与 2015 年对比,学校减少 1 所,在校学生数减少 152 人,少数民族学生数减少 55 人,教职工增加 5 人,其中专任教师增加 5 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现有普通高中学校 1 所(完全中学 1 所),以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在校学生 355 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 206 名),教职工 57 人,其中专任教师 56 人。现有中等职业学校 1 所(中职 1 所),在校学生 253 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 146 名),教职工 45 人,其中专任教师 43 人。与 2015 年对比,在校学生数减少 104 人,少数民族学生数减少 62 人,教职工减少 4 人,其中专任教师 4 人。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党对民族教育的领导情况。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出台《肃南县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肃南县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和《肃南县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等文件,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保障不断夯实。同时,《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于2019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由肃南县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教育投入优先安排。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坚持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的“三免两补”政策,连续五年实现了教育经费投入和“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县财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县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配套到位,教育投入逐年增长。2016—2019年共投入全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5700万元,其中:2016年10818万元、2017年11849万元、2018年10658万元、2019年12375万元。教育人才优先引进。依据统一核定编制、统一调配教师、统一管理职称、统一聘任教师的“县管校聘”总体思路,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全面落实,盘活岗位编制数,补齐紧缺专业师资队伍。制定每三年核定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录用“绿色通道”,教育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紧缺型人才单列招聘计划,面向全省师范院校直接引进。教育政策优先落实。修订完善《肃南县考入重点本科院校大学生(研究生)奖励办法》《肃南县贫困家庭大学生(研究生)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和创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国家免补政策的基础上,将学前到高中教育全部纳入教育免补范围,坚持普及从幼儿到高中15年免费教育。全县推行营养改善计划的11所项目学校全部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教育问题优先解决。2016年起,全县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费人均455元。2019年通过出台《肃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管理经费生均200元;实行班主任津贴制,主要由人均每月300元的基本班主任津贴和按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生均核发3元、4元、5元和6元的奖励性班主任津贴两部分组成,人均达到了333元。
(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的系列讲话精神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学习计划和调研计划,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通过专题研讨、自学交流和专项调研活动等形式,举办全国优秀教师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1 次,为群众办实事 9 件,形成调研报告 13 篇,新建制度 5 项,修订《肃南县加强中小幼思想政治课教学指导意见》等 7 项制度,建成全省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和县级中小学思政(心理健康)网络教研室,使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的新动能。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甘肃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专项规划》,在深入学校开展综合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的基础上,结合肃南县农牧区实际,2017 年出台《肃南县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的意见》,确保《规划》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全县教育系统成立教育工委 1 个,下设党总支 1 个、党支部 16 个;有正式党员 265人,其中预备党员 4 人。“十三五”期间,县教育工委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四抓两整治”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持续推动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德育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红烛先锋”党建品牌和“双培养双促进”工程,围绕党建+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领域,创建各具特色的学校党建品牌,先后有 4 所中小学校党支部被评为市、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示范点,逐步形成支部书记抓队伍,支部委员抓活动,全体党员抓教学的浓厚氛围,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党组织全覆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发挥“红黄蓝”三级预警在监督执纪中的作用。强化党的督促检查工作,严肃督促检查工作纪律,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以“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把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和法制治理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制定《肃南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道德与法治、党课、团课、班会等课程,把“爱我中华”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学前和中小学教学计划,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肃南一中 2018年创建为“张掖市民族团结示范单位”。2019 年,完成县职教中心、县幼儿园、肃南二中、祁丰学校、明花学校、康乐明德学校、泱翔中心小学 7 所学校“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申报工作。肃南二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肃南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把好学校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学校重点人群的管控。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把是否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说明事项。全面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对信仰动摇、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治理,确保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信息安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肃南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考核细则》《责任清单》为抓手,明确重点任务和考核办法,健全落实工作的“责任链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到干部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定、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各类教育项目实施情况。“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改薄”专项、农村校舍改造长效机制、现代教育推进工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项目资金0.7641亿元。新建教学楼、公寓楼等9幢,新增建筑面积17075平方米;新建运动场3个,建筑面积11750平方米。配备标准化图书室,按需购置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持续开展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1所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学校水平,改薄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总进度为100%,在全省88个县区排名第一。校舍建设项目完成五年规划的100%,设备购置项目完成五年规划设的100%,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20条底线”达标要求。
(七)各类优惠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十三五”期间,共投入“三免两补”等资金 3048.82 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 15782 人次,补助资金 885.56 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 15782 人次,补助资金 100.67 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5278 人次,补助资金 295.98 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24 人次,补助资金 3.3 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寄宿生交通费 5960 人次,补助资金 39.92 万元;普通高中免杂费 2726人次,补助资金 126.43 万元;普通高中免教科书 2726 人次,补助资金 98.55 万元;高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2456 人次,补助资金 158.25 万元;高中寄宿生交通费补助 1767 人次,补助资金 21.09 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012 人次,补助资金 101.2 万元;中职免学费 1835 人次,补助资金 180.81万元;中职免教科书 1835 人次,补助资金 55.05 万元;中职助学金 412 人次,补助资金 41.2 万元;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5212 人次,补助资金 368.48 万元;学前教育补助伙食费5212 人次,补助资金 96.24 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 5005 人次,补助资金 377.19 万元;中小学生在外就读交通费补助 8282 人次,补助资金 96.81 万元;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67 人次,补助资金 2.09万元。共救助、奖励大学生(研究生)294 名,发放奖励救助资金 165 万元,为 1630 名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1021万元 。
(八)各类教育发展情况。普惠性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制定《肃南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先后投资 1750 万元建成 5 所乡镇幼儿园和 4 所村校附设幼儿园,实现了乡镇幼儿园与小学完全分离“独立办园”的目标,规范和落实乡镇 5 所幼儿园机构编制,全部实现学前三年教育,4 所村校附设幼儿园实现学前三年教育。截至目前,全县乡镇以上幼儿园 100%评估认定为甘肃省一类幼儿园,村幼儿园 100%评估认定为张掖市标准化幼儿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肃南县推进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对口支援捆绑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中小学教育发展联合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课业减负机制、创新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水平,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小学毕业会考“三科”优良率为 55.4%;初中中考达标率为 81.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小学、初中毕业率均为 100%。2015 年,高标准通过了国家督导团“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以高考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远程直播课堂教学,深化新课程改革,强化英语、数学、物理等薄弱学科教学,教育教学质量实现重大突破。“十三五”期间,全县本科录取率和重点院校录取率逐年稳步提升,分别为 64.05%、59.82%、61.13%和 60.93%以及 17.85%、17.79%、33.58%和 42.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 95%以上,高考升学率保持在96%以上。职业教育改革有序推进。出台《肃南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免两补”优惠政策,实行民族地区中职考生与普通高中考生同等优惠政策,拓宽民族地区中职学生升学渠道。依托西部创客大学肃南分校,举办创新创业相关专业培训,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肃南县尧熬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限责任公司、草原惠城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民贸公司、良友大酒店等企业建

立长久合作关系,就业安置率达 100%。2018 年以 93.8 分 的优异成绩通过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

(九)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有序整改、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制定《肃南县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意见》《肃南县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不断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广泛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效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止目前,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达标率达到 98%以上,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率 100%,98%以上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均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创建省级示范校 4 所,市级达标校 17 所,全县语言文字达标校达标率 100%。
(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出台《肃南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肃南县教师培训五年计划》和《肃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了岗位动态管理,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相互匹配有效衔接。开展师德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行师德负面行为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失范行为挥利剑出重拳。按照“1123”教师培训工作思路,通过高端引领、骨干示范、岗位练兵等多种培训形式,
5 年来共完成国培 461 人次,省培 2445 人次,其他省市县级培训 3060 人次,网络培训 3815 人次。“十三五”期间,直接招聘补充省内外本科学历教师 30名,新增教师学历合格率均为 100%。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培养陇原名师 2 人,张掖名师 1 人,特级教师 2人,县级名师 4 人,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 95 人。其中,择优招聘 5 名裕固语教师,1 名藏语教师,全县“双语”教师达 11 人,为推进“双语”教育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后续动力。
(十一)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情况。持续强化“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出台《肃南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肃南县中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制度》《肃南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健全行政督促复学和联控联保长效机制。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基础建设。积极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校舍修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出台《肃南县校长教师交流管理办法》,建立了区域内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教师队伍满足需求。目前,核定全县乡村教师编制数为 190 人,实有教师 240人,其中乡镇学校教师 203 人,村校教师 37 人。持续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自全面实施“三免两补一奖一助”政策以来,全县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 15 年基础教育全免费,建立了 10 年高等教育奖励救助体系,惠及千家万户。目前共梳理 7 类 32 项具体的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其中肃南县地方性财政教育惠民政策 17 项),使肃南县贫困家庭中每一名学生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最高可享受 79848 元的免补资金。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肃南县农牧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肃南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制度和文件,实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查看一调阅”日报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十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全面实行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公告栏、学校公告栏、家校群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简历、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工作职能、联系方式以及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政策、学校财务、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信息,有效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信访诉求。在行业监管工作中稳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和“四办”改革,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重拳整治校外辅导机构无证经营、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强制关停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校外机构 3 所,停业整顿 1 所,重新评估审批 2 所,并向媒体公布了校外机构“黑白名单”,极大压缩无证非法培训机构生存空间,使整个教育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十三)教育教学研究情况。出台《肃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肃南县网络教研室管理办法》《中小学校本教研管理办法》和《肃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成立初中语数外、小学语数外、学前教育、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8 个学科网络教研室,逐步构建起了以集体备课、网络示范课、推门听课、主题研讨为一体的特色教研新模式。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特点,制定《关于加强肃南县裕固族藏族蒙古族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肃南县双语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双语骨干教师“巡回教学”的走教新模式,举办肃南县“双语教育启动会暨第一届双语教师培训会”,成立“陇原名师安维武人口较少民族双语教育工作室”,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双语教学。近五年,全县教师参加省、市优质课评选活动获奖 177 人次,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论文 620 余篇,20 项科研优秀成果获省、市级奖励,38 项科研成果通过省、市级鉴定,5 项成果在全国基础教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展出。
(十四)督学、督教、督政情况。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县长任主任,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全方位、全时段、无缝隙、高效务实”督导体系构建目标,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协调领导,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发力的县域教育督导体制。本着“地域相对集中、工作方便开展、学段全面覆盖”的原则,将全县 20 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划分为六个督学责任区,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按照“一校(园)一督学”的标准,为全县 20 所学校(园)全部配齐责任督学。制定《肃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肃南县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等制度,构建教育党工委委员负责的学区督学责任体系,创新提出责任督学每次进校必须做到督业务必须督学校党建,督业务必须督学校安全,督业务必须督学校财务,督业务必须督师德师风和意识形态的“四督四必须”责任督学重点督导事项要求,创新设立“谁的生源地谁督导,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将线上督导和线下督导两条途径有机结合;打造责任督学和驻校督学、学区督导小组、县级督导团队三支督导力量;落实督导工作任务、问题、责任、绩效四张清单”的“1234”督导模式,明确责任督学对学校督导向“一创”(特色学校创建)、“二点”(教育发展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三重”(重要评估、重点工作、重要时间点)聚焦发力,促进了教育督导工作的作用有效发挥。
(十五)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肃南县推进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对口支援捆绑式发展实施方案》,启动为期三年一轮的校对校“对口帮扶”活动,逐步缩小城乡中小学(幼儿园)之间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差距,提高薄弱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三区”支教相关规定和政策,从市直学校和兄弟县区选派 39 名教师来我县支教。通过培训、讲座、示范课、师徒结对等方式,共选派129 名教师开展支教交流学习。选派 20 名音乐、舞蹈和美术专业教师开展美育援教活动,累计授课 560 余课时,有效解决基层学校美育教育存在师资短缺、内容单一、质量不高的问题。
(十六)教育综合改革情况。出台《肃南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肃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肃南县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实施意见》《肃南县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肃南县推进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对口支援捆绑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保障了教育改革与发展事业的顺利推进,为全县各类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每季度定期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县主要领导及安委会历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制定《关于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肃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四级排查”工作方案》,修订《肃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肃南县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和《肃南县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负面清单暨巡查整改登记表》,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局长每月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普查”工作、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和学校责任督学每周督查一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巡查一次涉校涉生安全隐患、班主任每天开展一次班级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校园安全排查和学生心理辅导、风险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