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4年8月投入运营使用,至今已运行11年,目前库容已满,现将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肃南县城及周边村(社区)生活垃圾将分批次转入华西能源公司张掖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不再进行填埋处理。
二、自2025年1月1日起,肃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面停止接收所有生活垃圾并启动封场工作。
三、红湾寺镇、康乐镇、大河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私拉乱倒、随意倾倒抛洒、跨区域运输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红湾寺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华西能源公司张掖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未经许可不得跨区域、跨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
特此公告
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