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各参保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精神,现就2026年稳岗返还政策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实施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确认程序
线上确认: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按提示确认企业信息并上传材料(如确认书、承诺书等)。
材料审核:社保中心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确认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3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企业需如实填报信息,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违规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等行为,将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2.企业应及时核对银行账号等信息,保证银行账户支付渠道畅通,如申报时限内因企业银行账户未维护等原因造成资金无法支付,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936-6122010。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确认,享受政策红利。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肃南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