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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9-01 10:45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

(三)督促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自治县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申请、立项和监督使用;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督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民贸企业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定点企业的申报、指导、检查工作。

(四)开展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组织或参与本地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加强与民族乡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县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乡村的扶贫工作。

(五)参与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调查研究,配合制定政策措施;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审核涉及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审定工作。

(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做好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七)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做好伊斯兰教朝觐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能,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并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九)负责依法审批和审核上报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备案工作。

(十)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突发、应急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肃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肃南县佛教协会;肃南县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办设定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纳入决算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93.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2.97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2025年扶持藏区资金财政未下达,致使2025年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329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3.4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329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4万元,占5.99%;项目支出3096.26万元,占94.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93.40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694.96万元,下降17.42%。主要原因是2025年扶持藏区资金财政未下达,致使2025年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名称)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族乡发展资金等重点支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名称),2025年度决算数为2219.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7%,主要用于乡村基础设施等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96万元,下降17.42%。主要原因是2025年扶持藏区资金财政未下达,致使2025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39万元,占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14.38万元,占0.44%;农林水支出2542.15万元,占77.19%;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4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33万元,支出决算为69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下达省、市级民族乡发展资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纳入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一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下达中央、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未在年初预算数内。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一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4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2025年工资增加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一人、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于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保持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保持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有机关事务局管理,本部门无此费用产生。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保持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保持年初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分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如下类似内容:“我单位2025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53万元、印刷费2.58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2.0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4.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切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3,涉及资金29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87%。对2025年度XXX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5年度XXX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要求,肃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支出均已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 100%,得分60分;效益指标完成目标100%,增加、提高、改善保障,得分3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农牧民群众满意度95%,得分8分总体得分93.48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5年民族乡发展资金(省级)、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补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2.“2025年对口帮扶支援肃南县藏区发展和支持肃南县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0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万元,执行数为2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下达迟,项目未实施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迟,项目未实施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联系下达项目资金,按期完成项目资金支付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3.“2025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4.“2025年民族乡发展资金(省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81万元,执行数为30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99(项目扣留质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5.“2025年市级民族乡发展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78万元,执行数为11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99(项目扣留质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6.“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8.4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项目扣留质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7.“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95万元,执行数为8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8.“2025年宗教特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4万元,执行数为1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万元,执行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佛教协会会长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11.“绩效评价管理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万元,执行数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12.“项目档案整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7万元,执行数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13.“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执行数为1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扣留项目质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公开报表).xls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