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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2-11 16:03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目 录

第一部分ﻪ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ﻪ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监督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初步拟定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并负责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相关标准,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沙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事权划分,承担祁连山国家公园涉及我县的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承包经营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牧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森林生态旅游、经济林、种苗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发展管理、林产品质量监督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负责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

1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林业和草原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和争取落实。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等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财务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青妇、干部管理、人事统计、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县各类林业和草原资金参与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负责部门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2.林草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国家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草种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3.造林绿化股。起草全县国土绿化重大措施,制定全县造林绿化中长期规划、重大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全县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工作。组织实施三北工程封山育林、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负责各类林草项目申报、计划、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气候变化应对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林草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正科级),副局长2(副科级)。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本预算情况纳入肃南县工信局2025年度部门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县林草局本级。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83.8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3183.8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3.8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183.8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744.48万元,ﻪ占23.38%;ﻪ项目支出2439.37万元,占76.6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3183.84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74.2万元、农林水支出76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744.48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744.4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4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其中:人员经费669.09万元,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39.37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2439.3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4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保障运转经费2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经费17.79万元,(22025年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博物馆运行经费54.48万元;其他项目7个,主要是(12024年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经费30万元,(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271万元,(3)提前下达2025年国土绿化支出(退耕还林还草补助)27.8万元,(4)提前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森林草原防火补助)32万元,(5)提前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90万元,(6)提前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检测补助)13.1万元,(7)提下下达2025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1903.2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科学技术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4.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4.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68.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8.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69.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9.35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217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74.2万元。

5.农林水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765.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65.8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51.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1.6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含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0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1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

机关运行费105.64万元,较2024年增加105.6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4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非税收入情况,无非税收入说明。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ﻪ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4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肃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211日

附件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整体、项目绩效申报表.xlsx

附件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