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基金稽核、风险防控、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五)贯彻执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以及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统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团、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宣传报道、政务公开、文稿起草、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负责落实《人力资55源市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和流动调配工作,承办调配相关手续;承担高层次紧缺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及合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和职称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统发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认定及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3.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法规股。负责贯彻落实社会保障、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我县社会保障、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统筹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全县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康复;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及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人社政策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等相关职能。4.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落实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招聘洽谈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负责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核和管理;负责保障社会保障(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社会保障、就业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撤销、审批、设立和安全生产。5.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股。负责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基金拨付复核、风险评估、预警和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等职能职责,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现场监督检查;监督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和监控;开展社会保险智能审核、信息化服务等工作职能。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987.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8987.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7.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8987.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62.55万元,占10.71%;项目支出8025.35万元,占89.29%。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898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7.9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962.5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8.85万元,增长(下降)15.46%,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合并。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1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025.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971.61万元,增长97.97%,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合并。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8个:主要是项目1:2025年各类招考考务费;项目2: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3:自助查询终端信息系统维护费;项目5: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组织专家答辩、评审经费、企业有效职称组织专家、答辩评审经费;项目6:2025年各类招考考务费;项目7: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项目8:2024年工作经费(考务费)。
其他项目16个,主要是项目1: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2:乡村公益性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费补贴;项目4:企业养老保险分担机制县级承担;项目5: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项目6: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项目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做实本金加利息;项目9:农民工应急周转金;项目10: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支出;项目1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12:“三支一扶”服务生;项目13:城镇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采暖费及特定公岗补助资金;项目14:改制企业遗属生活补助;项目1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暖费(包含林场上划212人);项目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16: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配套资金部分);项目17: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助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176.3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76.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和肃南县机保局合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612.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74.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机构改革和肃南县机保局合并,二是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本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后期追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30.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0.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机构改革和肃南县机保局合并,二是机关单位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7.9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和肃南县机保局合并。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1万元,增长(下降)5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肃南县医保局合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单位没有保留的公务用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2025年无培训计划。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大型会议计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54.5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8.09万元,增长78.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合并增加相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4.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45.16平方米,价值620.49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9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9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7个,占本单位项目的75.51%。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9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9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9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9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个,增长率/压减率4%。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附件1:肃南县人社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