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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2025-02-07 11:15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ﻪ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肃南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接受社会救助审批部门委托,依法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民政方面的能力建设。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4)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及省、市下达的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财务统计;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社会救助与核对股。负责制定城乡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城乡低保工作;依法做好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及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孤儿保障、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城市困难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采暖费补助发放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对本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保障住房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相关财产信息进行收集、比对、核查工作,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并及时反馈给申请核对单位;编制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年度资金用款计划,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生活救助及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复核工作;做好涉及城乡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来信来访、政策咨询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实施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调查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3.综合业务股。承办与毗邻15个市县区长达1738.7公里的边界界线管理工作,处理与毗邻县的边界争议和纠纷;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事项;指导并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推广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办县(县、区)、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址等的审核、报批工作;编纂区划地名书刊及行政区划图。

肃南县民政局下设各股室由县民政局统一核算,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621.9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621.91万元(详见附件)。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1.9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621.91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基本支出403.35万元,占24.87%;项目支出1218.57万元,占,75.13%;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621.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03.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0.89万元,增长17.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入,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4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18.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641.78万元,减少5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不在2025年年初预算中反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3个,主要是项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3:肃南县城乡低保标准

一体化提标资金(低保),项目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5: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6: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7:两孤一残生活补助,项目8:城市困难家庭生活保障金,项目9:城镇低收入居民采暖补助,项目10:城市特困供养生活补助(供养金、护理补贴、生活补助、采暖费),项目11: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补助(供养金、护理补贴、生活补助、采暖费),项目12:肃南县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提标资金(特困),项目13:临时救助,项目14:和谐肃南民生救助保险,项目15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16:老年人助餐标准补助,项目17:养老机构雇主责任险和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18: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项目1965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0: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资金,项目21:慈心殡葬服务中心运营经费,项目22:肃南裕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水电暖费用,项目23:肃南裕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维护维修费用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ﻪ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作调研、检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1.0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0.54万元,增长75.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含项目支出中慈心殡葬服务中心运营经费、肃南裕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水电暖费用、肃南裕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维护维修费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6.7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66.2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64.02平方米,价值50.04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10万元,主要是殡葬收费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项目概况:为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2、立项依据:肃民发〔2022144

3、实施主体:肃南县民政局

4、实施周期:20251月—202512

5、实施计划: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6、年度预算安排:93.74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3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3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3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3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4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0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四个方面,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设置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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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单位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xls

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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