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肃南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情况、教育教学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监测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负责民办教育的设立、变更审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校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小学、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和补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及教师专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学装备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法制、国防、科技、生态、团结、双拥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考毕业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自学考试的宣传、咨询、报名、考务及考籍管理。
二、机构设置
肃南县教育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3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所属12所学校,共计13个预算单位。具体如下:
1.肃南县教育局(本级)
2.肃南县第一中学
3.肃南县红湾小学
4.肃南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5.肃南县幼儿园
6.肃南县第二中学(含皇城幼儿园)
7.肃南县马蹄学校(含马蹄幼儿园)
8.肃南县康乐明德学校(含康乐幼儿园)
9.肃南县明花学校(含明花幼儿园)
10.肃南县祁丰学校(含祁丰幼儿园)
11.肃南县泱翔小学
12.肃南县铧尖明德小学
13.肃南县大泉沟小学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85.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66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3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3.24万元,占99.61%;事业收入23.03万元,占0.16%;其他收入34.29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5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3.96万元,占85.36%;项目支出2159.49万元,占14.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67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37.48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7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263.57万元,占8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90万元,占7.97%;卫生健康支出651.57万元,占4.44%;住房保障支出587.90万元,占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3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3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2.72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7.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1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1.71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用增加;二是补缴养老保险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9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2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一是学前教育新开办托育服务增加公用经费18万元,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调整增加公用经费13万;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国家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0万元,本年支出1.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全部用于乡村少年宫运转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疫情结束,上级检查督查调研项目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74.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费用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74.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75.94%,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上级检查督查调研项目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6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取暖费 14.81万元、差旅7.56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会议0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5.49万元、福利费6.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二是义务教育均衡检测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2023年未召开全县性的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7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培训项目人次增加,培训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和高考试卷的接送。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79%。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为均“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246万元,全年执行数246万元,完成率100%。充分保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工作费用开支的顺利运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方面。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甘财教〔2021〕44号),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后,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对中小学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72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该项目资金已经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达到100%。(2)效益指标完成方面。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乡村教育影响力,提升了乡村教育均衡发展。(3)满意度情况指标方面。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3年预算下拨9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年执行数95万元,完成率100%。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使政府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做好贫困寄宿生认定审核,落实了每天生均5元补助标准。及时足额补助每天生均5元膳食补助,减轻了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受助寄宿生和家长满意度达到96%以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方面。下达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经费于2023年12月30日前足额、及时、按标准补助到位。支付进度达到100%。(2)效益指标完成方面。减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 ,改善在校学生生活水平,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热情。(3)满意度情况指标方面。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全部达到目标值。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