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肃南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情况、教育教学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监测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负责民办教育的设立、变更审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校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小学、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和补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及教师专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学装备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法制、国防、科技、生态、团结、双拥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考毕业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自学考试的宣传、咨询、报名、考务及考籍管理。
二、机构设置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委、县政府管理,县教育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督导和安全管理股、团工委员、教育项目股、财务股。归口管理肃南县政府教育发展中心、肃南县考试中心,肃南县教导教研室、肃南县基础教育室、肃南县中小学电化教育中心、肃南县学生资助中心、肃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45.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72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县教育局为乡镇学校统一购置电脑设备支出项目资金140万元,2023年无此类项目,项目资金减少140万元。二是2023年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标准提高增加21.03万元。三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0.70万元,占98.95%;其他收入11.85万元,占1.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62万元,占59.48%;项目支出463.68万元,占40.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2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7.0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项目减少,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84.56万元,占8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2万元,占5.72%;卫生健康支出39.69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32.33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9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县教育局统一预算的教师培训费、班主任津贴、课后服务、特岗教师工资、营养改善计划县级补助资金等学校经费全部调剂下达各学校,故造成支出小于年初预算的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6万元,支出决算为6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1万元,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新增人员2人,年底调出1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二是人员的正常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局机关公用经费支付减少了设备购置费用、义教学校义教均衡质量检测费用。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75.94%,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上级检查督查调研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75.94%,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上级检查督查调研项目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8万元。主要是上级检查督查调研等支付公务餐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6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取暖费 14.81万元、差旅7.56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会议0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5.49万元、福利费6.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二是义务教育均衡检测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2023年未召开全县性的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8万元,增长1637.39%,主要原因是全县教职工赴外培训全部由教育局教导教研集中组织实施,经费由教育局统一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本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7个,当年财政拨款185万元,全年支出184.3元,执行率99.62%。通过自评,7个项目结果为均“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转经费、考入重点院校大学生奖励、贫困家庭大学生政府救助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转经费。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保障中心正常运行。(2)丰富广大青少年课外活动,提高学员综合素质。每年预算下拨15万元,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日常办公经费运转、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和保洁员岗位补助及外聘教师课时补助。依据《甘肃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肃南县教育局关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外聘教师课时补助标准的批复》执行。全年中心利用春秋学期和暑寒假时间,举办学员兴趣特长培训,开设美术、书法、钢琴、电子琴、舞蹈和科技制作等艺术特长培训,免费向广大青少年提供图书阅览和校外活动场地,年惠及培训学员300人次,2023年实际培训人次312人次,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中心制度健全,学员兴趣特长培训安排及时,保障中心正常运行,丰富广大青少年课外活动,提高学员综合素质。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99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2.考入重点院校大学生奖励、贫困家庭大学生政府救助。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实际支出39.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55%。
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足额发放奖励金,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拼搏、奋发向上。(2)准确及时地完成贫困大学生救助认定及足额发放工作。(3)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项目切实为激励全县多出人才、出好人才,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拼搏,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起到很大作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公平和脱贫攻坚,是教育脱贫的重要举措。县级财政预算重点院校大学生奖励、贫困家庭大学生政府救助专项资金40万元。依据《肃南县品学兼优大学生奖励办法》(肃政发〔2022〕26号)、《肃南县贫困家庭大学生政府救助办法》(肃政发〔2022〕27号)标准,2023年发放专项资金39.82万元。优秀大学生奖励、贫困大学生救助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及时、足额。2023年完成贫困大学生救助10人,优秀大学生奖励30人,按标准足额发放的学生手中,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5%。切实为激励全县多出人才、出好人才,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拼搏,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起到很大作用。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95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3.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实际支出13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保障全县高考、会考及学业水平等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监考、阅卷等费用支出。(2)开展全县考试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本年县级财政预算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13万元,用于普通高考、高中会考考务组织管理、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监考、阅卷等成本支出。保障全县高考、会考及学业水平等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监考、阅卷等费用支出。2023年按时按计划完成了中考、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4次,考试工作完成达标率100%,资金控制在13万元以内,切实减少了家庭教育经费支出,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4.代课教师养老金补助。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52万元,实际支出6.52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标准足额享受代课教师养老金待遇,发放及时。本年县级财政预算代课教师养老金补助6.52万元,依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监察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规定,按照代课年限,每人每月每个教龄年补助8元。2023年为符合条件的70名代课教师发放养老金6.52万元,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提高了已辞退代课养老教师待遇。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5.教育督导专项经费。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保障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2)对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学校不少于2所,专项督导工作不少于2次。本年县级教育督导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办公费用、学业水平检测,专项督导各项开支,督学差旅费等费用支出。2023年按时按计划完成了学校综合督导2所,开校督导等专项督导3次, 工作完成达标率100%,资金控制在10万元以内,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5%以上。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6.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费。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保障教育系统城域网正常运行。(2)提升学校信息化保障水平。每年预算下拨24万元,用于全县城域网运转,服务器托管。资金按计划实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7.教师培训费。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实际支出75.98万元,执行率为99.97%。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为(1)按计划开展教师继续教育,保障全县教师培训经费保障。(2)提升教师专业技能。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培训费76万元,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骨干教师、思政教师、班主任(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年一轮,每人每年不少于96学分的全员培训保障。为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按照教师工资总额1.5%财政预算培训费,资金全部用于教师培训支出。自评得分99.99分,评价为优秀等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肃南县教育局2023年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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