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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3-09-18 09:40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3.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4.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6.签订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肃南县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暂保留工勤编制2名。下设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隶属县医保局管理,肃南县医保基金监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4人。下设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监管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综合业务股。负责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医疗救助。监督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政策的落实。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3.基金监管股。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数据统计分析、基金拨付复核、基金运行分析、预警监控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80.96万元,支出总计587.44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0.2万元,增长25.65%,支出增加126.68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医疗救助结算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8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82万元,占99.8%; 其他收入1.15万元,占0.2%。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4万元,占36.28%;项目支出374.29万元,占63.72%。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2万元,本年度结转结余为基本户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82万元,占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5万元,占0.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8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4万元,占36.28%;项目支出374.29万元,占63.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1.64万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医保新系统上线,部分医疗救助未结算资金由本年度支付结算,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64万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结算资金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救助结算资金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1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发放共计106.55万元,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共计3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8万元。公用经费18.81万元,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3.14万元、印刷费0.74万元、水电费1.04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差旅费1.45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6.1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开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日常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增加2.81万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本年度办公费用支出提高。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95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举办培训次数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均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此项支出,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均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2%。共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基金监管专项基金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优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执行数为4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支付,二是符合政策范围内规定的医疗费用100%报销,三是提高了群众的看病方便程度,减轻了居民看病的负担,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自评得分为优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患重大疾病的患者按规定足额进行报销,二是对困难群众在参保缴费期结束之前及时进行参保资助,对患病群众及时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三是提高了群众的看病方便程度,减轻了居民看病的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专项资金结余过大,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享受待遇的人员做好监测,对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足额进行救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基金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优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强化医保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基金监管、医务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和监管水平,促进医保基金高效安全运行,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政策宣讲会,组织医保政策培训班,发送短信等发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三是配备基金监管工作运行设施设备,增强政策宣传时效,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待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年度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补偿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医保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规定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建立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补充险、医疗救助于一体的结算方式让群众少走路多办事。  

总体项目实施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