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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部门决算(本级)

发布时间: 2023-09-18 11:42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3.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及相关节会活动的组织承办,开展文体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国内外市场拓展。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社会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电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

6.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文体旅游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和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

7.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对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输、播出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8.承担全县文物管理及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负责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

9.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

11.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肃南文体旅游品牌,推进肃南文体旅游走出去。

12.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艺术、群文、文博、播音主持、导游、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申报、评审工作,审批全县体育社团资格。

14.审批、监督高危体育运动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

15.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与县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文旅局负责对校园周边有关文化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县教育局负责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发展股执法股、公共服务股、文物管理股。

2.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下属单位文化馆、图书馆、民族博物馆、民族歌舞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裕固族文化研究室、肃南县体育运动中心、文殊寺石窟群文物保护管理所、影剧院管理中心。

3.人员情况2022年本单位及非遗中心和文研室现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4名,参公5裕固族文化研究室2名,文化市场执法大队3),事业编制13裕固族非遗中心7名,文化市场执法大队5名,裕固族文化研究室1),本年末实有人员3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报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报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报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13.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6.88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01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3.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01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90万元,占10.29%;项目支出4497.62万元,占89.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13.52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32.89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89万元,下降2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8.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5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数额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91万元,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数额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7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数额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万元,下降32.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2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2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举办培训班和赴外参加培训的次数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57.04要原因是本年举办文化活动和接受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三公”经费支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57.04主要原因是本年举办文化活动和接受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6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共涉及资金25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对2022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认真自查,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完成情况等综合分析,计划项目3个,完成数3个,执行率达100%。其中:一是肃南县东牛毛村乡村旅游文旅振兴样板村建设,二是康乐镇榆木庄村裕固族民宿环境和服务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乡镇公共环境及基础设施,带动本地居民收入;三是文殊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值,取得了预期的实际效益,实际投入100万元,执行数68.89万元,完成率达68.89%,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论为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当年资金执行数68.89万元,执行率68.89%,因当地举办文化艺术节,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导致资金支付进度停滞,待竣工验收后完成剩余资金支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未出现偏离使用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绩效管理自评工作质量和效率。

2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对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认真自查,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完成情况等综合分析,计划项目8个,完成数8个,执行率达100%。其中:一是8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电钢琴、古筝、架子鼓等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各乡镇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和丰富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文化活动,深入乡村、景区等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自治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举办公共文化服务技能及文化传承保护人才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60人,有力地提升了2个镇周边牧民群众、文化创业者、非遗爱好者、乡土文化人才的手工技能和增收致富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民族文化传承的保护和发展;四是及时对县级文物肃南县余年寺护法堂壁画进行抢救性保护;五是对肃南县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中心部分展厅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提升展厅的陈展功能;六是组织开展2023年元旦、元宵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及科技文化三下乡、村晚节目录制等重大节庆等群文辅导培训等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值,取得了预期的实际效益,实际投入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率达100%,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论为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当年资金执行数517710.60元,执行率51.8%,执行率偏低,除了受疫情影响外,对上年结余资金至今年4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资金未出现偏离使用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绩效管理自评工作质量和效率。

3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1万元执行数为5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对202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自评,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完成情况等综合分析,计划项目大项38个小项,目前共完成3个大项6个小项,执行率达66.9%。其中:一是为进一步充实完善裕固族展厅服装服饰展示功能,制作裕固族服饰展示服装7套,提升和丰富了裕固族展厅的民族文化内涵;二是分别在县城和马蹄举办裕固族服饰传统制作技艺培训班4期,参加120人次,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民族传统文化创作和研究,加大裕固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不但振兴了裕固族传统工艺,而且壮大了非遗传承人队伍,拓宽了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就业渠道;三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县重大文化旅游节会、乡镇艺术节等各类活动,组织裕固族服饰传承人在县城开展集中展演展示宣传活动,利用旅游旺季,组织传承人在非遗中心为参观游客开展活态展示展演活动16138人次,发放展演补助13800元;四是为参加“石榴花开共富路ﻪ同筑梦绽芳华”首届民族服饰展演比赛活动的非遗传承人18人发放参演比赛补助4014元。至目前,执行进度66.9%。做到资金分配依据充分,用途明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合理合规,较好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值,取得了预期的实际效益,实际投入36.7814万元,执行数6个,完成率达66.9%,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论为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55.01万元,除了受疫情影响和下达时间比较晚之外,资金未出现偏离使用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项目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202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主要是肃南县广播电视户户通维护运行费18.5232万元,保障我县边缘牧民群众能看上电视、听上广播的设备运行维护等;肃南县影剧院管理中心8万元,保障正常电影、文艺演出、各类会议等运行维护经费;文化旅游宣传推荐费200万元,为加快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发展步伐,精准投放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广告,不断提高全县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解决肃南县农村放映员补助6万元,完成全年数字电影107个行政村1284场电影放映任务张掖市整合航线航班培育资金600万元,保证张掖市航班正常运行和运营水平;⑥解决肃南县影剧院管理中心自收自支3人工资补助3.6万元。歌舞团聘用工作人员专项业务费101.06万元,保障演职人员生活需求及社会保障需求。旅游景区管理经费1200万元,保障各个景区有序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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