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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来源: 2023-03-20 17:0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破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3、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6、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承担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临期间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职责。

8、负责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9、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0、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公安信息通信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

11、负责开展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工作,承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的职责。

12、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3、指导森林警察大队开展业务工作;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正科级建制单位11个:政工监督科(内设战训大队)、办公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国安大队、法制科(含信访)、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看守所、城区派出所、皇城派出所。

2、副科级建制单位9个:网安大队、矿区派出所、祁青工业园区派出所、祁丰派出所、明花派出所、大河派出所、康乐派出所、马蹄派出所、白银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4125.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0.04万元,增长2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124.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720.04万元,增长2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29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5.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476.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5.95万元,增长11.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1.工资福利支出305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9.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5.37万元,增长14.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6.8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16.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9.42万元,下降4.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6.44万元,增长221.25%。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9.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54.09万元,增长119.9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项目3个,主要是交警大队经费、协辅警人员补助、武警肃南县中队新时代执勤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四)培训费16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五)会议费2万元,较2022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607.37万元,较2022年增加171.12万元,增长39.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31.1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203.22平方米,价值4692.0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价值340.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923.8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①交警大队经费②协辅警人员工资③武警肃南县中队新时代执勤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等。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17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649.17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5.74%。选择1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2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点击下载: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肃南县公安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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