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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南县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社会保险待遇 | |||||
作者:屈志伟 文章来源:肃南县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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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从2009年1月起,将各行政事业单位有指标的长期聘用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或乡财政每年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按照保险费征缴比例由聘用人员缴纳。目前,已将35名符合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共计7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有25人已落实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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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snzxb 责任编辑:肃南县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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