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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1-14 18:00 来源: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 背景色: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新时代发展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符合实际、针对性和前瞻性很强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愿望。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0件,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议,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分解交由22个部门单位办理。在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和人大办、人大代工委的大力支持、督促落实下,所有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落实的“A”类建议51件,占85%;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B”类建议1件,占1.67%;暂时难以落实待以后创造条件落实的“C”类建议8件,占 13.33%。

(一)已经落实的51件,占总承办量的85%。

农牧水务方面13件:根据顾永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明花乡打造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依托2021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支持明花乡永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宝丰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饲草料基地2个,发展人工饲草地2000亩,配发苜蓿籽种7.1吨、化肥180吨,配套牧草收割加工设备5台(套),新建储草棚530平方米;投入粮改饲项目资金223.2万元,支持明花乡前滩、双海子、许三湾、黄河湾等村254户农牧户和9个合作社种植饲用玉米19125亩,投入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资金40万元,由明花裕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前滩村、灰泉子村等建成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3000亩。根据安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细毛羊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出台《肃南县关于支持甘肃高山细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细毛羊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制定《2021年度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绿色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均增加100万元,2021年达到700万元,确保到2025年绿色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000万元,同时对扶持的重点环节进行了调整,在皇城镇、康乐镇、大河乡等细毛羊主产区培育细毛羊核心群300户,每户给予补助3000元,养殖规模达到5万只左右;推广绵羊穿衣2万只,每件羊衣给予5.5元补助;对实施细羊毛标准化生产和组织化销售的专业合作社,按生产销售的细羊毛每公斤补助提高3元,达到6元;对牧户培育的特级、一级细毛种公羊每只给予200元的补助。投资500万元,新建“共享牧场”示范基地9个,目前已建成7个,完成投资240万元。投资100万元在细毛羊主产区新建集防疫、机械剪毛为一体的多功能剪毛棚5座;投资86万元建设标准化防疫注射栏15座、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10个。根据蒲宏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争取落实讨赖河、洪水河分水权”的建议,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针对讨赖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提出肃南县水资源总量分配建议,规划水平年2030年分配我县水资源总量为98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58万立方米,地下水526万立方米。目前《讨赖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上报省水利厅审查。在洪水河分水权争取方面,已与肃州区签订洪水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协议,约定分配肃南县总流量的10%(1500万立方米),丰枯期取水量同比例增减。根据安晓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改造塘尕尔扬水站至新三池子、南湾、潘家河管道”的建议,投资15万元实施了2021年度乡镇水源保护工程,延伸建设羊圈湾至黑崖子沟管道1.5公里,并配套管道附属设施;投资100万元在红湾村修建泵站1个,铺设管道3公里,修建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投资48万元实施大河乡韭菜沟片畜牧业牲畜引水提升工程,铺设管道505米,修建蓄水池3座,新建阀门井1座、渗水井1座,新建截引1座。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交通通讯方面5件:根据黄秀然草等代表提出的“将永皇、皇铧公路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经积极衔接沟通,目前S301九条岭至皇城镇段改造项目、X001头坝口至皇城镇改造项目均已列入市、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进行改造升级。根据郭正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莲明腹地公路进行升等改造并延伸连接至东西干线公路网”的建议,已启动实施S593线高台元山子至肃南明花二级公路项目,预算总投资14515万元,项目主线全长25.196公里,将于2022年建成并通车。同时对莲明交通路网建设进行规划,前滩至酒泉铧尖道路已列入市、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根据钟雪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网络线缆架设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整治网络线缆“满天飞”现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线缆敷线架设的通知》,对通信线路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县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对县城主街道线路架设不规范现象进行整治,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排查楼院134栋,发现住宅区线路不规范等问题65处,已整治37处。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相关企业对城区破损的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全力整治网络线缆架设不规范问题,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质增效。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方面9件:根据钟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裕固鑫城住宅楼排污及供暖管道进行维修并对餐饮摊点进行整顿”的建议,今年投入专项资金50余万元,对裕固鑫城住宅楼排污和供暖管道进行改造,更换排污管道21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18个、3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新敷设供暖管道292米,新建供暖检查井6个,硬化院内地坪1100平方米。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裕固鑫城餐饮门店的执法检查力度,与餐饮户签订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理承诺书,完成餐饮门店操作间餐饮油烟净化器老化等问题的整治整改。根据李翠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供暖质量,优化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供暖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改善供暖质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投资203.3万元对城区供暖设施及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对80吨锅炉本体及脱硫除尘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对城区1号和7号换热站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改造老年公寓、八七红楼、滨河路黄楼等供热支管道5处702米,延伸供暖主管道90米。同时,加强供热公司领导班子建设,选聘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公司负责人。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全面开展采暖用户入户访查工作,及时成立维修保障服务组,做到供热隐患和用户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群众供暖满意度达到97%以上。根据巴依尔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白银乡农牧民定居点供暖区场地进行硬化并建设储煤棚”的建议,通过积极争取,落实资金50万元,完成白银乡锅炉房外围场地硬化和储煤棚建设。

自然资源方面6件:根据蒲宏雁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实施草原灭鼠灭蝗、草籽补播等措施”的建议,积极谋划申报林业草原各类项目,深入开展草原监测及鼠虫害、草原退化情况调查。今年以来,共争取草原各类项目资金2145万元,其中:投资915万元,在皇城镇实施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5万亩,目前已完工;投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60万元,在康乐镇改良退化草原4.85万亩,在皇城镇、大河乡进行无人机虫害防治30万亩,目前已完工;整合资金140万元,在大河乡60万亩鼠害严重区域,集中开展草原鼠害防治,已完成草原鼠害防治作业面积30万亩,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投资730万元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整治项目,补播改良5万亩,毒杂草治理2万亩,正在编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因受气候因素等影响,项目计划于2022年4月份实施。根据祁正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草场载畜量标准”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相关规定,相关单位在前期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2016年至2020年在全县范围不同草地类型的监测数据,参照原农业部《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Y/T635-2015)标准,对2021年至2025年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进行测算,及时发布肃南县2021年至2025年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核定情况公告,对各乡(镇)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进行核定,全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为每个羊单位平均占有草原面积11.53亩,进一步实现草场合理利用,促进草原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社会事业、文化旅游方面10件:根据安学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建议,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至目前,招聘引进紧缺专业教师12名、特岗教师6名、交流支教11人。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760余人次,累计投入培训经费40余万元。根据武海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标准”的建议,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素质,通过县级统筹,将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标准由往年的每人480元提高到800元,40岁以上干部职工每年体检1次,40岁以下干部职工每两年体检1次 。目前,全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根据高林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县重点人群布病检测工作”的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多方筹集资金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开展布病血清学检查700人次,及时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并开展个案调查、建档立卡和追踪观察。同时,持续加大布病防控宣传健康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县农牧民群众防病意识。根据佘春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石窟寺保护利用力度”的建议,在先后投资4600余万元实施石窟寺岩体加固、安全防范等工程基础上,今年争取资金370万实施马蹄寺石窟群数字化保护工程,编制完成景耀寺石窟、佘年寺壁画保护及数字化修复设计方案,联合中科院考古研究所开展马蹄寺石窟群和文殊山石窟现场考古及考古报告编辑出版工作。

其他方面8件:根据索黎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牧村社区建设”的建议,通过认真调研和分析论证,今年在原有经费基础上为每个农牧村社区增加经费3万元,达到6万元,共为7个农牧村社区新增经费21万元,为农牧村社区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托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工资报酬待遇”的建议,将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实事予以办理,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增加240元。其中,任职7—9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70元,任职10—1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元,任职15—19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90元,任职20—2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元,任职25年以上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10元。上半年,为全县263名离任村(社区)干部发放生活补助13.41万元。根据佘春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执法检查环境”的建议,立足全域旅游发展实际,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措施,在进入我县辖区的12个主要道路交界处,设置“外地小型车辆在肃南轻微违法,只警示、不处罚”为内容的提示牌。截至目前,共对557辆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后予以放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标识设置,在城区施划标线480平米、路边停车位162个,增设交通标志39块,有效缓解了城市“停车难”问题。根据钟雪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建议,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各项价格政策,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定价目录》,落实价格成本监审、听证等制度,切实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大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巡查,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年内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起,罚没款2.24万元。

(二)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1件,占总承办量的1.67%。针对贺珍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皇城镇集中牧业点架设三相电,促进畜牧业发展及群众持续增收”的建议,承办单位加大与永昌供电公司的衔接协调力度,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现场勘查及项目储备申报,目前已争取投资2341.66万元,计划实施皇城镇东庄村等10千伏及以下台区改造升级等三项工程,因气候等因素影响,该工程计划于2022年开工实施。

(三)暂时难以落实待以后创造条件落实的8件,占总承办量的13.33%。这部分建议受政策、财力等客观因素限制,目前办理确有困难,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与代表充分沟通并做好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安建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牦牛复壮改良项目经费”的建议,经积极衔接争取,但因省上未下达专项资金,暂无法实施。根据顾正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在大河乡韭菜沟片夏季牧场修建土井”的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论证,由于韭菜沟片夏季牧场处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区域内,受相关政策等因素影响,前期准入手续无法办理,暂无法列项解决。根据黄秀然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铧尖片原煤矿建设电路接入电网并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积极协调并组织技术人员对九条岭煤矿建设电力线路进行现场勘查和电气试验,由于线路、杆塔整体破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运行条件,且资产属于九条岭煤矿,无法对其进行改造,同时对响水河、宁昌河、水磨沟一带农牧民居住点进行现场核查,由于该区域处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电网建设项目暂无法立项申报。根据妥丰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明花乡殡仪馆”的建议,根据民政部《殡仪馆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单位调研论证,明花乡年遗体处理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不具备殡仪馆建设标准和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突出责任落实。县政府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在“两会”结束后,及时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组织召开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对今年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及时进行调度,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多次进行会议协调、现场推进。同时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优先向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倾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督办、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优化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在办理任务分解落实时对职能清晰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对职能交叉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各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分析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精心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将承办代表意见建议与推进中心工作、办理惠民实事相结合,积极采取依托项目办理、与政协提案联合办理等多种方式,坚持分层次、分类别办理,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列入计划解决,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各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面对面”沟通情况,共商解决办法,坚持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交流、办后有反馈,提高了建议办理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强化督查督办,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对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县政府始终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建立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督办机制,采取实地检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动态掌握办理进度,对进展滞后和任务较重的承办单位实行重点督办调度,对代表不满意的意见建议,责令相关单位重新研究办理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对各承办单位提出的答复意见,交由县政府办、人大办再审核,严把答复格式、政策法规、答复内容和解决问题“四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同时把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保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得到较好办理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县政府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质量不断提高、效果不断体现,基本形成了依法、有序、规范的办理体系,但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仍需改进;一些涉及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意见建议未形成办理合力,过多强调客观因素,在主动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不够;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向代表解疑释惑,致使一些建议“年年有答复、年年被提起”。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也是督促政府工作高效落实、推动肃南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一如既往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标准、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及时、优质、高效地把代表意见建议办好办实,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履职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有效解决一批代表们关注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二是工作机制再完善。认真总结建议办理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意见建议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办理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回访,共同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科学办理、有效落实。三是跟踪问效再强化。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建议,列入县政府重要调研和工作计划,督促承办单位想方设法办理落实;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一解决。同时,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一些切实可行但落实不力的意见建议,采取限时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努力推进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使承诺代表的事项得到真正落实,赢得代表的信任和支持。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