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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从“提标”到“提质”让民生底线“兜得更牢”

发布时间: 2025-04-27 14:49 来源: 肃南县人社局 作者: 省杰 背景色:

近年来,肃南县人社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逐步提升。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标跑出“加速度”。肃南县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标40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75元,增幅30%,位居全省第三、全市首位。如今,最高领取标准达998.58元/月,人均养老金达397.55/月,均位列全市县域首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补贴“再升级”。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补贴提标,自2024年1月1日起,县财政对选择300元-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缴费金额的10%提高到11%—20%,最低每人每年补贴60元,最高每人每年补贴550元。特困户、重度残疾、低保户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由100元提高到300元;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妇女,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由60元提高到120元。截至目前,共为符合条件的728名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21.84万元,其中,低保对象475人,代缴14.25万元;特困人员51人,代缴1.53万元;重度残疾202人,代缴6.06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集体补助打造“新样板”。作为全省首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肃南县创新“养老账本”精算模型,确定“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梯度推进”实施路径。选出3个经济基础较好、有补助能力的村集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肃南县明花乡前滩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程序,为每人补助300元,全村有62名已缴费村民享受了养老保险集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