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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财政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4-11-29 15:37 来源: 肃南县财政局 作者: 郎晓蓉 背景色:

为切实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肃南县财政局积极主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会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为主要抓手的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完善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将会计人员作为职业信用建设的重点人群,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做到守信敬业,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和标准,支持包含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内的政府采购主体依托采购系统开展信用互评,依法实现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健全完善供应商合同履约诚信管理和惩罚机制。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使供应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严格执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示,严格执行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的要求,高质量推进“双公示”工作。对有关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双公示”要求,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均在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