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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建立评价结果“三挂钩”机制 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发布时间: 2024-05-14 15:43 来源: 肃南县财政局 作者: 屈海娥 背景色: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研究制定出台了《肃南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实施细则》,推行绩效评价结果与反馈整改、报告与通报、向社会公开,重点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与奖惩挂钩、与问责挂钩“三挂钩”机制。

一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奖优罚劣的原则,采取分级评定和项目审核是否通过两种形式。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同意立项。结果为“中”、“差”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机制。重点对全县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评价结果达到优秀前10名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考核未达到“优”不予奖励。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问责挂钩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为“差”的,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部门(单位)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先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使提高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的有效手段。合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