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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生产供水工程
招 标公 告
一、建设单位:肃南县水务局
二、工程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生产供水工程
三、工程位置:肃南县大河乡皂矾沟
四、工程概况: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所处位置及梨园河以北,大河乡唐尕尔以南,供水工程计划铺设供水管道总长度7.3km,其中:泵站提水管道1.4km(D325mm钢管),输水管道5.9km(D315mmUPVC塑料管);修建截水坝 1处,集水井1座, 500m3高位水池1座,综合阀门井1座,新建泵站管理房99m2,防洪坝220m。
五、招标内容范围:
第一标段:泵站取水枢纽工程(包括泵站、集水池、截水坝、防洪堤)。
第二标段:输水管道工程(包括管沟开挖回填、蓄水池、阀门井)。
第三标段:泵站提水管道工程(包括焊接安装、镇墩及支墩)。
第四标段:输水管道0.6MpaUPVC管材及管件工程(包括管材、管件采购及管道铺设安装)。
六、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5天,于
八、资质要求:
1、土建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泵站提水管道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金属加工安装经营执照。
3、UPVC管材投标人资质要求(第四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单位、经销商。
本工程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许分包。
九、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十、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税务登记证;(3)单位介绍信(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7)近两年的业绩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预审。
十一、报价形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报价(含一切税费)。
十二、报名发标时间:2010年5月31日。
十三、报名资料费: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
十四、报名地点:肃南县水务局办公室。
十五、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要求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
十六、联系人:
十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肃南县水务局
二O一O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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